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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康幼教集團幼兒園教材采購項目中標(成交)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3-09-01來源:系統(tǒng)閱讀:字體大?。?a href="javascript:void(0);" data="bigger" class="si_img J_font">[ 大 ] [ 小 ]

一、項目編號:AHHH-2023027

二、項目名稱:埇康幼教集團幼兒園教材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合肥振友圖書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qū)安徽大市場G2幢1806室 

中標(成交)金額:32296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名稱:埇康幼教集團幼兒園教材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 2023年秋季埇康幼教集團各園所幼兒用書采購;具體詳見采購需求一覽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歷天。

服務標準: 詳見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淮海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安徽淮海建設咨詢有限公司,聯(lián)系方式:祝工  17360893785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qū)財政局政府采購科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宿州埇康幼教集團有限公司

   址:埇橋區(qū)北關街道唐園北區(qū)文化路與淮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聯(lián)系方式:劉主任    1878889883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稱:安徽淮海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埇橋區(qū)人民路環(huán)宇國際4號樓13樓1318室

聯(lián)系方式:祝工     17360893785